中世纪的欧洲战争频繁,百姓流离失所,大大拖累了经济的发展。所以,西罗马帝国灭亡后的欧洲,迫切需要大力发展经济,尤其是农业生产,而庄园经济就是他们找到的一条生产自给自足的好方法。
在庄园收成的分配上,虽然那时候的雇农要把50%至80%的收成缴给庄园主,但如果遇到丰收年,自己留下的那部分依然相当可观,与农奴家中的一贫如洗相比有很大改观。这种收成上缴在15世纪之前主要是实物,具体地说就是种什么缴什么;15世纪以后由于市场对金银的需求量开始加大,才慢慢变成缴纳货币地租。
从道理上说,庄园内的一切日常设施如耕地、耕地用牲畜、劳动工具等都是集体所有并集体使用的,并不属于任何个人。从这个角度看,庄园经济也是“集体经济”,与我国当时一家一户的小农经济有很大的不同。
什么叫庄园
庄园经济中的“庄园”概念,主要包括以下三层含义:一是地缘,二是农耕,三是政治或法律地位。
从地缘关系看,一座农庄就是指一个乡村,包括土地和劳动者。当然,既然叫农庄那就必须以农业为生活方式,至少主体上是这样。从农耕地位看,庄园主和劳动者之间在土地分配、租种时间、耕种方式等方面存在着错综复杂的关系。从政治或法律地位看,庄园主在本庄园内是最高领导,基本上可以说了算;或者说,每一个庄园基本上就是一个独立的政治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