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德育分段目标时期
1988年印发的《中共中央关于改革和加强中小学德育工作的通知》,首次出现了总体目标和小学、中学德育目标的分段。中小学德育工作的基本目标是培养“好公民”,最高目标是“他们中的优秀分子将来能够成长为坚定的共产主义者”。1988年后,德育总体目标和分段目标的基本格局、基本内容保持相对稳定。第一,德育总目标基本未变。将《中小学德育工作规程》与1988年《中共中央关于改革和加强中小学德育工作的通知》的文本对照一下,前者只是作了三处小的改动:将“把全体学生培养成为爱国、具有社会公德、文明行为习惯的、遵纪守法的好公民”改为“培养学生成为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社会公德、文明行为习惯、遵纪守法的公民”;将“引导他们逐步确立科学的人生观、价值观”改为“引导他们逐步确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将“使他们中的优秀分子将来能够成长为坚定的共产主义者”改为“并为使他们中的优秀分子将来能够成为坚定的共产主义者奠定坚实的基础”。虽然目标要求降低了,但更实际,体现了德育的针对性。第二,从分段目标来看,小学德育目标基本未变。中学德育目标,1998年颁布的《中小学德育工作规程》只是对1988年的《中学德育大纲(试行稿)》做了微调,将“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公民”改为“在这个基础上,引导他们逐步树立科学的人生观、世界观,不断提高社会主义思想觉悟,使他们中的优秀分子将来能成长为共产主义者”,基本的要求未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