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通志》成就之最突出者,还在于它的《二十略》。郑樵在《总序》中,除阐释“会通之义”外,主要是对《二十略》做了提纲挈领的说明,并对此自许甚高。郑樵引用南朝江淹的话“修史之难,无出于志”,然后说:“诚以志者,宪章之所系,非老于典故者,不能为也。”这里说的“志”,司马迁称“书”,班固称“志”,蔡邕称“意”,华峤称“典”,张勃称“录”,何法盛称“说”,郑樵均不采,而独以“略”称。他说:“臣今总天下之大学术而条其纲目,名之曰‘略’。凡二十略,百代之宪章,学者之能事,尽于此矣。”《二十略》名称,卷帙如下表:
《二十略》共52卷,约占《通志》全书卷数的四分之一。郑樵自谓:其中礼、职官、选举、刑法、食货五略,“汉、唐诸儒所得而闻”,它们“虽本前人之典,亦非诸史之文”,另外十五略,“汉、唐诸儒所不得而闻也”。又说:“臣之《二十略》,皆臣自有所得,不用旧史之文。”(均见《总序》)今细察《二十略》的立目与内容,以其同前史书志及典制体史书相比较,大致可以区别出三种情况。第一种情况是立目与内容都依据前史。郑樵所说“五略”即礼、职官、选举、刑法、食货,从标目到史文,基本上出于杜佑《通典》,或直接移用,或加以隐括。郑樵说它们“本前人之典”是对的,说它们“非诸史之文”则不确。第二种情况是立目参照前史,而在内容上有所继承和发展,这包含天文、地理、器服、乐、艺文、灾祥六略。于《地理略》,尊《禹贡》之说,其序云:“今之地里(理),以水为主。水者,地之脉络也:郡县棋布,州道瓜分,皆由水以别焉。中国之水,则江、河、淮、济为四渎,诸水所归。苟明乎此,则天下可运于掌。”故首叙四渎、诸水,次叙历代封畛,末叙“开元十道图”。于《艺文略》,对历史文献分类不采七分法和四部分类法,而把历史文献分为经类、礼类、乐类、小学类、史类、诸子类、艺术类、医方类、类书类等。从今天的眼光来看,文化史、医学史的地位突出了。其史类之下,分为正史、编年、霸史、杂史、起居注、故事、职官、刑法、传记、地里、谱系、食货、目录十三子类。“食货”之书独立于历史文献分类尚属初创。各类的子类之下,或以类相从,或以时代相别,又分为若干个小类,建立了比较完整的三级分类体系。这种情况包含了作者不少创见。第三种情况是立目与内容多属作者自创,这包括氏族、六书、七音、都邑、谥、校雠、图谱、金石、昆虫草木等九略。这涉及广泛的领域:《氏族略》《谥略》是关于中国社会的传统和特点的两门学问;《都邑略》是关于政治地理的学问,它同《氏族略》的设立,都是受到刘知幾《史通·书志》篇思想的启发;《六书略》《七音略》是关于文字、音韵的学问;《校雠略》《图谱略》《金石略》是历史文献学范围的几个新的领域;《昆虫草木略》是在天文、地理、灾祥之外,扩大了对自然史认识和研究的范围。这都是前史诸志不曾专门论述的,可以看作是郑樵的新贡献。